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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解释二还有效吗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还生效吗

法律分析:现行《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至今共有过两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是否现行有效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后,上述规定就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不再适用。
法律分析
去年五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该部法律是我国民事领域最新立法成果的体现,在内容上统合了之前民法领域的多部法律,包括物权领域的专门法、合同法领域的专门法、婚姻家庭领域的专门法以及侵权领域的专门法等等。该法一经实施,则之前有效的其他民事单行法自然归于无效,由此就产生了有关这些民事单行法的司法解释的效力问题。为了保障民法典的切实实施,保障民事司法实践中对法律的统一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之前的一些民事领域的司法解释,其中就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因此,问题中提到的这些司法解释现在已经失效,不再适用。不过其很多内容被保留了下来,制定成了新的司法解释。
【个人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后,原民法部门中的部分民事单行法律(如与合同、婚姻、继承、物权等有关的法律)失效,最高人民法院之前作出的相应的司法解释也相应的失去效力,司法实践中不得再适用。因此,若想要了解最新法律的规定,建议提问者去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些司法解释,以这些规定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效吗

合同法解释并没有被废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其内规定与其他法律新规定有冲突的,优先适用新法。

合同法解释二

合同法解释二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民法典后合同法司法解释废止

法律分析: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经被废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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