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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治安乱点整治要准备什么台账

治安乱点包括哪些

治安乱点为治安管理对象出现混乱,包括了:
(一)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三)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 处置治安事件;(四)为民排危解难。
加强治安乱点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派出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治安乱点整治工作,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杨绍辉任组长,支部各委员任副组长,“三队一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动员、组织实施、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按照乱点分布的区域、性质等分别落实到具体社区民警和治安民警,确保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乱点整治情况,派出所坚持每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进汇总,对完成进度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警深入社区、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张贴通告等,发放主题宣传海报100余份,发放宣传册4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开展群众性集中宣传活动30余次,协调辖区相关单位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派出所大厅设置宣传展板3块、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0余副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治安乱点整治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身边的黑恶势力、治安乱点,并对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治安乱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治安乱点为治安管理对象出现混乱,包括了:(一)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二)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三)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 处置治安事件;(四)为民排危解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2022年月20日乡镇三大集中大排查行动会仪记录咋写

所谓“三大集中排查“是指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治安隐患、排查解决基层基础薄弱环节。
一、如何开展好“三大集中排查”行动?
(一)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二)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排查工作以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实行条块联动。调处、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划分条块责任,限期落实到位。各村、乡直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排查、调处、整治工作的责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治措施、整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治安乱点改变面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化解,公共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四)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化解工作不及时、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村(居)、单位,要严肃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三个集中排查”行动工作重点: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因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等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婚姻、家庭、邻里等民事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学校及周边问题、边际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医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农民工返乡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各类退休人员及库区移民等群体中暴露的矛盾纠纷,等等。
(二)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公共复杂场所,案件多发地区;校园及其周边周边治安不好地区。重点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影响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
(三)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政府机关、供电、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重要目标和重点要害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场所和高危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交通安全隐患,等等。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全国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职责与任务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治安案件的查处等。同时,该局还承担着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任务,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能够形成合力,有效应对各类治安问题。
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工作特点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工作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治安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既要关注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又要关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同时,治安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多变等。因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治安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加强巡逻防控、打击违法犯罪、整治治安乱点等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同时,该局还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管理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加强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同时,该局还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什么是治安乱点

就是治安不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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