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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管〔2002〕97号废止了吗

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

粤建管字[2002]97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南海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及时贯彻执行,规范监理行业行为,确保施工监理到位,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2]1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一、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需将旁站监理方案列入评标内容,监理企业参加监理项目投标的文件必须同时提交旁站监理方案。二、项目总监必须对项目旁站监理负总责

如何编写水泥搅拌桩监理旁站记录?

旁站监理记录写好后,要及时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单一片面,更不能错别字连篇.这样可以避免作假,各方均对工程的实施情况有一定 的了解,提高监理活动的社会信誉,应该得到每个监理人员的重视、建设单位各执一份,但建设单位那份 可以由项目监理机构每月汇总后再交, 从而促进监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旁站监理记录内容不能空泛笼统,而旁站监理记录只是在发生旁站监理的情况下才记录、“今天批荡”、“同昨天”等,以便及时沟通和了解,有一个连 续性,为工程项目提供有价值的可靠依据,也可以让建设单位及时作出某些工程决策,让工程更顺利实施,监理、施工,词不达意.如 “今天捣混凝土”,不能合并,且内容也应有所不同.如监理日志是天天都要记录.每个监理人员都 有责任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是监理人员控制工程质量,保证项目目标实现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执行旁站 监理工作,并对旁站监理作详细的记录,是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旁站监理记录工作的重要性 国家建设部的建市[2002]189号、广东省建设厅的粤建管字[2002]97号、佛山市建设局 的佛建工字[2002]40号文件都先后发出了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施工旁站监理,其他工程的 施工旁站监理也可参照该办法实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 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 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 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上述这些都是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难以检查,出现问题后难以处理的关键部位 或关键工序.因此真实、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地记录好旁站监理记录,对于每一位监理人员 来说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工程实施中监理工作的原始记录和最真实的工作依据,是监理档案 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旁站记录 打(钢筋砼预制管桩)桩 详细该怎么写?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桩定位,接桩,最后三阵锤。 施工情况: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施工工艺及方法, 监理情况: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到场情况及人数,检查施工工艺及方法,桩位偏差,落锤高度,接桩及收桩等。 监理旁站记录要求: 旁站是监理人员控制工程质量,保证项目目标实现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执行旁站 监理工作,并对旁站监理作详细的记录,是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旁站监理记录工作的重要性 国家建设部的建市[2002]189号、广东省建设厅的粤建管字[2002]97号、佛山市建设局 的佛建工字[2002]40号文件都先后发出了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的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废止了吗

  到答你时为止‍,给您查过,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网,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现行标准:仍是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即GB50242-2002)尚未废止。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废止了吗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和《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6年第31号令》中 相关规定,目前《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已经废止。

扩展资料: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是2002年1月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编写,由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主要介绍了工程勘察设计的收费标准情况。

《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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