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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报告经财政审计存在虚假部分,编制人(无造价师证书和执业章)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结算一定要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吗

建筑工程结算一定是要盖章,但是不一定非得让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工程结算书是由乙方(施工方、供货方、提供服务的一方)提供出具的相关资料。

工程竣工后,采用按预算结算时,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动情况,按规定调整施工预算,编制竣工工程结算书,据以向发包单位办理竣工工程的价款结算。

跨年度工程,在一个工程年度结束时,要对本年度内已完工程(已完施工)进行工程量盘点,编制年度已完工程的结算书,找建设单位进行核算。

扩展资料

造价工程师职位要求

1、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

3、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修订工程定额提供依据。

4、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不得参与与经办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有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

6、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造价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结算书

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给出审核报告后,建设单位对报告存在异议。应如何解决?

j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建设工程结算办法》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 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特别强调:有关第三方出具的各种“鉴定结论”目前已经修改为“鉴定意见”。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结算审核经验来看,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各施工单位提高的工程结算一概都会超出实际造价的15%左右,因此,在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2)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发现问题。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细心,注意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注意是否有该扣除的而没有扣除的情况。(3)注意新增项目的计算有些变更表面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不予计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费用计算有什么规定?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费用计算按比例收取,以沧州市为例,根据《建设项目结算审计计费办法》

第三条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按下列方式计费:

(一)计费方法:

审计费金额=基本付费金额×专业工程调整系数+审减奖励金额

基本付费金额=工程结算送审金额×基本付费率

审减奖励金额=审减工程造价金额×审减付费率

工程造价审计费低于1500元按1500元计费,超出1500元的按本办法计费。

多个建设项目打包委托时,按照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总额计算审计费。

(二)基本付费金额以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计费基数,采取分段累进方法计算。

(三)基本付费率标准:

1、工程结算送审金额2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率为2.7‰;

2、工程结算送审金额200万元至5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为2.4‰;

3、工程结算送审金额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基本付费率为2.1‰;

4、工程结算送审金额2000万元至1亿元(含),基本付费率为1.8‰;

5、工程结算送审金额1亿元以上的,基本付费率为1.5‰。

扩展资料:

《建设项目结算审计计费办法》

(四)审减奖励金额以审减工程造价金额为计费基数,审减付费率根据审减率,采取分段递增方式计算:

1、审减率在10%(含)以下的,审减付费率为1.5%;

2、审减率在10%-15%(含)的,审减付费率为2%;

3、审减率在15%-25%(含)的,审减付费率为2.5%;

4、审减率在25%以上的,审减付费率为3%。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项目结算审计计费办法

如何看待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被称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在依法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作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注册会计师事业能否健康顺利地发展,不仅关系着其本身的兴衰存亡,更关系着社会经济秩序能否规范、协调。近年来,针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诉讼赔偿案件正在逐步扩展,有的案件震惊全行业乃至全社会。而目前会计界与法律界在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方面存在严重的冲突。这对于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了一种障碍。.本文在分析这些冲突及其产生的原因的同时,提出了会计界与法律界应进行协调的若干建议,以期尽量消除二者存在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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