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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执行立案后怎么补交执行款账户确认书

网上立案怎么补交材料

网上立案后还是需要去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的。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受您提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填写证据清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
2、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起诉人身份的材料;
3、证据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4、委托律师需要提交委托手续:如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5、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山东法院网上申请强制执行

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为例,可参照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仲裁裁决(调解)书。
1.进入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点击“执行立案申请”。

2.页面弹出用户登录,若已注册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点击 “账号密码”登录即可;若未注册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点击 “当事人注册”并完成如下注册步骤。

2-1.点击同意立案须知。

2-2.根据页面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以及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

2-3.完成身份注册后,系统自动返回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验证数字,勾选“我已详细阅读并同意《告知事项》”,点击“登录”。

3.登录账号后,点击右上角“我的案件”。

4.进入 “我的案件”页面,点击左侧“网上立案”进入如下页面,点击执行立案模块后的“立即办案”,进入下一页面。

5.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三项中选择其一,现以申请强制执行即执行实施类型为例,点击“执行实施”,进入下一页面。注:进入下一页面后会有两种情形,请结合自己实际立案操作时出现的情形,按照下面的步骤说明进行后续操作。

情形一:
1.点击“执行实施”后,直接进入了“选择案件”页面(如下图所示)。在案号一栏输入申请执行案件的案号,点击“立即搜索”,页面上显示到案件的基本信息(或无需搜索页面直接显示被执行的案件),进行选中之后点击“下一步”。(若页面中显示的案件并非本次申请执行的案件,请点击“手动填写”,按照下面“情形二”的步骤进行后续操作)

2.进入“确认案件信息”页面,根据要求完成如下各项信息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提交立案”页面,有“*”为必填项。系统自动生成执行实施申请书,当事人也可以点击“新增”上传自己准备的执行实施申请书→点击“新增”上传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送达确认书,可以进行查看和修改→填写领款人信息。注:若当事人为公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需上传营业执照(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执行案件网上立案提交工作,等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

5.完成执行实施的网上立案提交后,在“我的案件”中即可显示已提交的案件信息。

情形二:
1.点击“执行实施”后,直接进入了“填写案件信息和执行依据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根据页面要求完成各项信息的填写(有“*”为必填项),完成点击“下一步”。

2.进入“添加当事人”页面,依次点击“添加申请执行人”和“添加被执行人”,根据弹出的页面提示完成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填写执行信息”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本页面的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进入“生成申请书”页面,系统自动生成执行申请书,请仔细核对执行申请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右下角二维码。

4-1.手机端显示如图,在手机上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

4-2.手机端点击“提交”后,电脑端显示如图,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5.进入“上传材料”页面,有“*”为必填项。系统自动生成执行实施申请书,当事人也可以点击“新增”上传自己准备的执行实施申请书→点击“新增”上传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送达确认书,可以进行查看和修改→点击“下一步”。注:若当事人为公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需上传营业执照(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进入“预览”页面,仔细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本次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申请工作,等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

7.完成执行实施的网上立案提交后,在“我的案件”中即可显示已提交的案件信息。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怎么缴费

社会公众收到法院开具的《诉讼费缴款通知书》后,可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办理法院诉讼费缴纳业务。当事人通过登录电子法院或扫描法院开具的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可以进行缴费操作,有网银、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供选择,切实便利当事人缴费。完成案款缴纳后,当事人还能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开具诉讼费专用票据,切实减轻奔波诉累,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缴费步骤;1.打开法院诉讼服务网,凭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实名注册账号。2.登录账号,点击左上角的“网上立案”,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立案法院、案件类别(民事或行政)、申请类型(起诉、上诉、申请再审)等立案信息,然后上传诉讼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3.提交成功后,法院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当事人登录账号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当事人可通过网银、支付宝或微信缴纳诉讼费,完成缴费立案。
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怎么缴费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缴费步骤如下:
1.打开法院诉讼服务网,凭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实名注册账号。
2.登录账号,点击左上角的“网上立案”,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立案法院、案件类别(民事或行政)、申请类型(起诉、上诉、申请再审)等立案信息,然后上传诉讼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提交成功后,法院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当事人登录账号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当事人可通过网银、支付宝或微信缴纳诉讼费,完成缴费立案。

网上立案补充资料怎么提交

法律分析:进入“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一般情况下,除较大城市外,可选择受诉法院所属省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找到“网上立案”选项点击进入登录页面,首次进行申请“网上立案”的,需要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进行登录;登录页面除了普通的账号登录入口,下方还有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可凭执业证书编号进入登录页面。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我要立案”,然后选择“预约法院”。在这个页面选好受诉法院。填写起诉材料、证件材料、证据材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以上步骤完成后,申请“网上立案”程序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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