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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让法院认为是一份伪造的假合同

对方出假合同,要求法官鉴定法官不支持,我出示所证人证据法官不予采纳,我是一个弱势群体,我该怎么办?

要证明对方的合同是假合同,除非具有强力的证据证明。而你所提供的证人证据又不符合证据的条件,法院不能认定其为证据,当然就不能采纳。不能采纳,也就不能证明对方是假合同了。这同是否弱势群体无关,而与提供的证据有关。故建议你:

一、赶快收集和提供新的确实能证明对方出具的是假合同的证据,一切要靠证据说话;

二、做合同另一方的工作,让其证实其合同是假的。只有合同双方签订者才能证实合同的真假。如果双方都统一认可其合同,并执行其合同的,那就说明该合同为真。


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合同纠纷有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关、停、并、转、分立和歇业的,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工商登记的证据材料。

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协议)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订立合同的经办人的权限等证据材料。

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承包合同有无财产交接清单。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借款,还款的数额时间。

4、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责任的,要提供产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属于成套设备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货物质量纠纷的,还要保持原样或保存原物及样品,提供是否动用及货物所在地点等有关证据材料。

5、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协议)、担保书(函)、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

6、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

7、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弄了份假合同出来,该怎么办?

只要自己没有签过合同,就不要害怕,办法只有一个,申请笔迹鉴定。假的就是假的,通过笔迹鉴定,认定是假合同,是伪造的,在给你赔偿金的同时,还要追究伪造假合同人的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案件,劳动合同是最基本的证据之一。现实中,公司与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员工一份,还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员工拿不出劳动合同,向公司索取,公司又不给。申请仲裁后,公司才将劳动合同拿出来。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此时拿出来的劳动合同可能是伪造或变造的。

当发现劳动合同笔迹不是自己签署,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笔迹鉴定,以确定真伪。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环节,往往作为员工就放弃了。当作出放弃申请鉴定的决定时,假合同也就成了真合同。员工为何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因为申请笔迹鉴定需要预付数千元鉴定费用。

问题是,签名是自己签的,而其他页面内容换掉了,这种情况就麻烦了,很难说得清。不过如果发生争议后才换掉,也是可以通过鉴定笔迹形成时间来判断真伪的。如果经鉴定,劳动合同确是公司伪造或变造,那么在法院环节,公司的行为将会受到法院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的制裁。

员工与公司之间,在签劳动合同时看似地位平等,实际上还是不平等的。正常平等主体之间签订合同,双方同时签字、盖章,而现实中签订劳动合同基本上不会这样操作,而是公司提供格式版本的劳动合同让员工先签字,而后公司收走后再集中盖章,所以会造成员工拿不到劳动合同文本或者劳动合同内容被替换的情形。

劳动仲裁时公司伪造劳动合同作为证据,请问明明知道这是伪造的该如何向法院申诉?

一、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单位没将劳动合同给你的行为本身就不合法。 二、你可以想办法找到跟你岗位相同的同事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因为基本上他们的合同内容应该跟你是一样或相近的。 三、让我很困惑的是,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是无法到劳动部门备案的,不备案就没法办社保,你们公司难道没有给你们买社会保险吗?

法律上如何验证借条的真伪性?

如果对借条的真伪有疑问,一般采取以下途径予以处理:一、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于双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对等”或不确定,仅凭一些重要证据难以判断借款是否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并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往的合作关系、借款金额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三、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通常伪造的借条包括伪造借条内容、伪造时间、伪造签字、伪造指纹手印等等,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鉴定对借条进行真伪鉴定,真伪鉴定有笔记鉴定、借条生成时间鉴定、指纹鉴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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