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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077-2019与2013有什么不同

危险化学品有什么国家标准和定义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关于“危险化学品”,在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给出了如下定义: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国家标准还有:


GB 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T 21279-2007危险化学品包装液压试验方法

GB/T 21281-2007危险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分级试验方法

GB/T 21535-2008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名词术

GB 27833-2011危险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包装规范

GB 27834-2011危险化学品自反应物质包装规范

GB 30077-201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大家电的新能耗标准和旧能耗标准有什么不同?

目前空调实行了新的能耗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9,本标准代替GB 12021.3-201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5-20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本标准与GB 12021.3-2010、GB 21455-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对标准范围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不大于14000W、气候类型为T1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名义制热量不大于14000W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送风式空调器。

2.对产品的能效 等级指标进行了修订(见第4章);

4.1.1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分为5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最高。
4.1.2 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根据产品的实测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对产品能效分级,各能效等级实测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应不小于表1规定。

4.1.3 单冷式房间空气调节器按实测制冷季节能源消耗率(SEER)对产品进行能效分级,各能效等级实测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不小于表2规定。

4.2.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根据产品的实测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对产品能效分级,其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等级最高。
4.2.2 各能效等级实测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应不小于表3的规定

3.对产品的能效限定值进行了修订(见5.1)

5.1.1 采用转速一定型压缩机的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单冷式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不小于能效等级5级指标值。
采用转速可控型压缩机的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单冷式房间空气调节器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大于或等于能效等级的3级。
对于单冷式房间空气调节器,只考核其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

5.1.2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应大于或等于能效等级3级指标值。其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不应低于2.20;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不应低于1.80;具有辅助电热装置的机型在室外-25℃开启辅助电热装置制热时,综合COP值不低于1.80。

2013建筑监理规范与2000版有哪些区别,新增加了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版本与GB50319-2000版本的区别相比较,新增加的内容如下: 增加了相关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在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版本第16页增加了5.5章节内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2013版本与2000版本除了新增加的内容外,还调整和删除了以下内容: 1、调整了部分章节的名称 2、删除了部分不协调或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不一致的内容 3、强化了可操作性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新版修订了些什么内容

GB50300-2013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 系统子分部工程。 5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 定。

储存化学品的应急区域必须配有什么应急没施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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