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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女方有权利分割房产嘛

没领结婚证男女同居五年房屋财产都是男方以前的分手后女方有权力分割财产吗?

您好,一般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是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妻。在同居关系中,经常会发生财产混同的情况,我国法律对于这种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因此只能按照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进行分配。如果分手后进行财产分割,首先,要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如果存在协议,应当尊重双方的协议约定,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协议约定,同居的财产是属于您个人财产,那么女方没有权利分割。其次,如果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采取按份分割原则,也即按照各自出自的份额进行按份分割,所以共有人的实际投入将直接影响共同共有的分割。
但是民法典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无配偶双方同居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法律保护,但法律并不禁止。法律规定的非法同居则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这种情形是侵犯配偶权利的,涉嫌违法和犯罪。
建议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对于自己个人购买的物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对于双方共同出钱购买的物品也要双方也要保留相关证据,对于各自父母或者朋友赠与的物品,也最好在物品上注明由谁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房子吗?

受赠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

1,这房子涉及赠与。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写儿子的名字,是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父母花钱买房赠与儿子,不一定签书面合同,多数是口头说说。这个口头说说,也可视为赠与。父母与儿子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如果购房手续在儿子手,又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可以认定赠与关系有效,应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办过户手续。

2,这房子涉及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从题主所问,就可以看出对这房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即将生效巜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父母给儿子购买结婚的婚房,是婚前赠与,属于儿子婚前的个人财产。

3,涉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自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平均分配。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解决。对婚前财产,妻子无权分得。

时下房产已经成为夫妻最为重要的家庭财产,也是离婚时财产处理的矛盾集中点。为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特对上述的两种情形作出规定。

婚前全款买房,并且只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属于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附带提一下父母出资购房的另一种情形,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但产权仅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处理。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附法律依据: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杭州男子全款买三套房,离婚被要求分走6成,妻子有权分割房产吗?

杭州男子婚前全款买三套房,在婚后加上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时候妻子要求分走房产6成;其理由是自己对这个家庭贡献较多,且想要得到女儿抚养权,分得6成房产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法院就这起离婚案件进行了审理,结合双方情况,做出了公平公正判决。判决女子分得房产25%,且孩子的抚养权归男子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却并不会全部按照一人一半原则分配。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了解到了房产分割时候,存在下面这两个情况。

一、妻子有权分割房产

这起离婚案件中,房子为男方全款购买,知识在婚后加入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对房产享有分割的权利,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女方离婚时候,提出分割60%房产,依据在于男方婚后无工作,全职在照看女儿。平日家庭生活中,支出都是由自己在承担。加上房产理应有女儿一份,因此想要分得60%房产。

面对妻子的主张,男子并不认可。他告诉法官,妻子经常性换工作,对家庭照料较少,家庭开支都是由对外出租两套房所得。

二、分割房产,并不会秉承“对半原则”

法官不仅就两人的主张,做了详细的调查,连同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也充分听取了小女孩的意见。最后做出的判决,让我觉得非常公平公正。判决女子只分得房产25%,女儿抚养权归男子所有,女方需要按月给抚养费。

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房产分割时候,并不会一直秉承“对半原则”。在房产分割过程中,也会看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以及一方有没有犯错情况存在。

整个过程中,最让我觉得暖心地方,在于法院工作人员,聆听了小女孩的心声。而且选择了晚上,并没有占用小女孩上课时间。夫妻在想要离婚时候,不妨多为孩子考虑,修成正果不易,婚姻更需且行且珍惜。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交的首付,后面贷款也是父母出,现在夫妻要离婚女方有资格分割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姻家庭组织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人所有,未清偿的贷款为该不动产登记人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贷款和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不动产登

婚前申请下来的宅基地,婚后男方父母单独出资,现在起诉离婚,女方有权利分割房产吗?

您好,宅基地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宅基地女方无权进行分割。但是宅基地上建立的房屋却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则视为对子女的赠与,除父母出资时明确只赠与一方,通常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男方父母单独出资建造房屋,如果没有明确只赠与给男方一人,只要房产证上登记了男方的名字,女方则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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