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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 2021-03 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批复

2022年还有没有南京市六合区805地质勘查局征收消息

2022年还有南京市六合区805地质勘查局征收消息。
市政府同意南京市六合区2021-03号、南京市江宁区2021-02号、南京市浦口区2021-02号、南京市栖霞区2021-02号等4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方案共包含22个开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土地面积共计2531.3084公顷。

南京市龙潭新城何时拆迁

2022年9月26日-10月12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多则拟征收土地公告,栖霞区的某些村将要面临拆迁了1、龙潭街道孙庄村 (1)根据《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宁(栖)拟征告〔2022〕52号):启动营房路以南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潭街道孙庄村花荡组、花东组、花西组、孙庄组和村集体范围内。 (2)根据《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宁(栖)拟征告〔2022〕49号):启动靖西大道以东、营房路以南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潭街道孙庄村孙巷组、王庄组和薛庄组范围内。 2、龙潭街道花园村、龙潭村、孙庄村 根据《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

最新消息!南京这些区域即将征地拆迁!

今天是什么吸引了的目光?
是征地的消息
哪怕自己家不能拆迁
也要给大家汇总
不为别的
不能让我自己一个人偷偷羡慕
有福同享,大家一起吃柠檬
栖霞区
1.西岗街道孟北社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孟北保 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建审字〔2019〕16 号)《关于同意延长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的批复》(宁建审字〔2020〕52 号),拟征收地块拟用于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建设工程建设,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西岗街道孟北社区北岗一组农民集体、北岗二组农民集体、同兴一组农民集体、小湖一组农民集体。
项目四至范围:

江宁区
麒麟街道建南社区
1.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项目(苏盛路以北,苏兴路以东)
一、征收目的
依据江苏省发展核改革委员会文件(苏发改重大发〔2021〕192号),本地块拟建设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苏盛路以北,苏兴路以东)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麒麟街道建南社区,拟征(转)土地4.0348公顷,其中农用地3.9328公顷,建设用地0.102公顷。
2.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项目(苏盛路以南,苏兴路以东)
一、征收目的
依据江苏省发展核改革委员会文件(苏发改重大发〔2021〕192号),本地块拟建设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苏盛路以南,苏兴路以东)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麒麟街道建南社区,拟征(转)土地2.8163公顷,均为农用地。
3.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项目(苏盛路以南,苏兴路以西)
一、征收目的
依据江苏省发展核改革委员会文件(苏发改重大发〔2021〕192号),本地块拟建设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苏盛路以南,苏兴路以西)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麒麟街道建南社区,拟征(转)土地4.4009公顷,均为农用地。
4.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道路)项目
一、征收目的
依据江苏省发展核改革委员会文件(苏发改重大发〔2021〕192号),本地块拟建设南京华能数字能源创新港(道路)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麒麟街道建南社区,拟征(转)土地1.3687公顷,其中农用地1.244公顷,建设用地0.1247公顷。
江宁街道牧龙社区
1.高端热风无纺布研发制造项目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宁规划资源函〔2021〕255号),本地块拟建设高端热风无纺布研发制造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江宁街道牧龙社区,拟征(转)土地6.6076公顷,其中农用地6.2784公顷,建设用地0.1046公顷,未利用地0.2246公顷。
2.露乐高端健康卫生用品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宁规划资源函〔2021〕255号),本地块拟建设露乐高端健康卫生用品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江宁街道牧龙社区,拟征(转)土地6.172公顷,其中农用地6.1566公顷,建设用地0.0107公顷,未利用地0.0047公顷。
3.南京牧龙食品烘焙基地项目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宁规划资源函〔2021〕255号),本地块拟建设南京牧龙食品烘焙基地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江宁街道牧龙社区,拟征(转)土地2.1462公顷,均为农用地。

成片开发方案可以替代预征公告吗?

不能。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成片开发方案不能替代预征公告,因为两者的性质和目的不同。成片开发方案是在征收决定已经作出的前提下,为加快土地利用效益,提前制定的一种开发规划,主要面向土地使用方面。而预征公告则是征收决定作出前,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通知,主要面向征收对象和相关利益人,旨在公示征收计划,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1、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
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3、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4、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5、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注重保护耕地,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3、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大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成片开发,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本文所指土地成片开发是指对农地或比较原始的建设用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配套,以获取土地出让(转让)收益或自留经营收益的一种经济行为。与宗地开发相比,土地成片开发具有面积大、容纳建设项目多和整体连片等特征,虽然这种开发因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以及风险高等原因一般多为政府行为,但因利润空间无限、开发机会众多而受到各类投资主体的青睐。随着我国近几年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区、保税区以及新城建设的开展,这种行为受到了理论界与学术界较多关注,但在具体的执行手法与操作方式上,尚少有人论及。
法律依据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第二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二)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的;
(三)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
(四)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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