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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的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由( )审批确定。 (单选题)

机关单位的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由()审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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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机关单位的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由机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确定,1、确定岗位。机关单位根据确定权限,按照涉密岗位确定依据和标准,明确涉密岗位等级,填写涉密岗位登记表。 2、拟定人员。机关单位将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拟定为涉密人员,并按岗位涉密程度确定相应等级。 3、审查审核。由拟定的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所在部门核实基本情况,与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提出拟任意见,人事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4、保密教育。机关单位对拟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否则不得上岗。 5、报告备案。机关单位应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及时将厅局级(含)以下涉密人员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单位的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由什么审批确定

_ 原则之一:科学确定

科学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是坚持“以岗定人”。依据保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涉密人员与涉密岗位密切相关,是否在涉密岗位工作是认定涉密人员的实质条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属于“以事定人”,泛化了涉密人员的确定,不符合保密法的要求。

二是坚持“依事定岗”。不同机关单位在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上的差异,决定了国家秘密流转范围和流转环节有很大不同。机关单位应当结合本机关单位保密事项范围和工作实际,采取“依事定岗”的方式,确定涉密岗位。

三是坚持“程序科学”。机关单位应当按程序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保证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没有遗漏,同时也要严格控制,确保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最小化”。


_ 原则之二:严格审查

按照统一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拟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审查,是涉密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是全面审查,要对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类别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强调的是全覆盖和无例外,即必须确保每一个涉密人员忠诚可靠,使所有涉密人员都处于合理有效的管控之中。

二是先审后用,审查工作应该在涉密人员上岗之前完成,只有通过保密审查的人员,才能到涉密岗位开展工作,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信息,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不能到涉密岗位履职。

三是定期复审,涉密岗位发生变化、涉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者涉密等级调整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复审。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进行复审。


_ 原则之三:分类管理

根据涉密岗位的不同,将涉密人员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这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保密法对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作出原则性规定,目的是在保密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针对不同类别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以合理配置保密资源,提高保密管理效能,确保实现最优保护。

但在实践中,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落实得不到位。机关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类别的涉密人员在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培训内容和频次、权利义务设定、出国(境)管理、脱密期管理、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定不同的具体措施,并严格执行。


_ 原则之四:全程监督

要对涉密人员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手段,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环环相扣。

一是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和指导,对拟进入涉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二是加强在岗管理,机关单位应当通过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实施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履行保密职责考核等,对涉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三是加强离岗管理,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在脱密期内,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一般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确定一般遵循“以岗定人、先审后用、定期复审”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岗位: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权限,按照涉密岗位标准,确定本机关本单位涉密岗位及等级,填写有关登记表格。机关单位变更、撤销涉密岗位,有关权限和程序按照涉密岗位确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确定、变更、撤销涉密岗位情况应当存档。

2、拟定人员:机关单位将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拟定为涉密人员。同时,按照岗位涉密程度拟定涉密人员的类别。

3、审查审核:拟定的涉密人员应填写有关审查表,所在部门与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沟通并提出拟任意见;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审查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对部分特定人员,机关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机关协助审查。

4、保密教育:机关单位应对拟进入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未经保密教育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5、报告备案:机关单位应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将厅局级(含)以下涉密人员报有关部门备案。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密人员注意事项:

1、涉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阅办涉密文件资料,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区域或在办公场所以外的地方打印、复印、扫描等。阅看完涉密文件资料后,要及时退回机关、本单位机要保密室,锁入保密柜内,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

2、涉密人员严禁在手机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或利用手机短信等发送国家秘密,严禁使用手机拍摄、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严禁使用微信图文识别小程序等软件,对国家秘密等进行扫描和转化为文字。

3、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或到港澳台地区时,应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按要求交回或妥善保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载体。重要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须经军工集团公司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批。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一般按照什么的程序进行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一般按照岗位设置和人员审批、背景调查和审查、培训和考试、签署保密协议、分配密级和保护措施、日常管理和监督的程序进行的。

1、岗位设置和人员审批:根据国家保密规定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涉密岗位,确定涉密人员的数量和级别,并经过上级机关和保密机构审批同意。

2、背景调查和审查:对申请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审查。包括个人身份、政治面貌、家庭背景、学历、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条件,并不存在影响保密的不良记录。

3、培训和考试: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和考试,确保其对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并能够正确处理涉密信息。

4、签署保密协议: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协议签署,明确其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保密期限和范围。

5、分配密级和保护措施: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对涉密信息进行密级分级,对涉密人员的工作场所、工具设备等进行保护措施,以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或损害。

6、日常管理和监督:对涉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涉密信息的访问、处理、存储和传输等方面的监督,以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涉密人员确定的原则

以岗定人原则:涉密人员确定遵循先岗后人、人随岗定原则。涉密岗位应按照国家秘密事项、涉密数量、涉密程度、岗位性质等来确定,各部门、各单位对所有岗位进行全面梳理后,逐一确定本机关本单位的涉密岗位。只要工作岗位是涉密岗位,无论身份、级别或涉密程度高低,都属于涉密人员。

分类确定原则:在确定涉密人员时,应以岗位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进行划分。根据保密法规定,涉密岗位分为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和一般涉密岗位,因此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也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精准限定原则:按照国家秘密最小化原则,涉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最低限度,最大程度地控制涉密人员的规模,做到涉密人员最小化,严禁超过实际需要随意扩大国家秘密接触人群。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确定的原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之一)

国家保密局指导管理司

涉密人员管理历来是保密工作的重点。保密法明确了涉密人员的定义,并制定了涉密人员岗前、在岗、出国(境)、脱密期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意见》对涉密人员管理进行了总体全面的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涉密人员管理的主要制度措施,为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管理提供了具体依据。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

保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同时提出了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两个概念。

一般认为,涉密岗位是指机关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根据涉密程度,即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等级、数量、时效等不同,涉密岗位也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类。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

涉密岗位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岗位的特点,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涉密范围和工作实际,确定涉密岗位,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涉密人员是个法定概念,其基本特征可简单概括为三要素:一是在涉密岗位工作。涉密人员和涉密岗位应该相对应,实在无法对应的,应对应到最小的内设部门。二是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条件。这是对涉密人员承担涉密工作的资格要求,既包括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国籍、品行、作风、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也包括禁止性条件,如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倾向等不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情形等。三是通过任(聘)用审查。这是程序性要求,即涉密人员按照一定审查程序接受审查后,经批准在涉密岗位工作,涉密人员要先审后用、严格把关。涉密人员依据涉密岗位的不同,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和接触、知悉少量国家秘密的人员是有所区别的。在内涵上,涉密人员须与涉密岗位直接相关;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则属于以事定人。在外延上,涉密人员的范围小于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涉密人员必然是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但接触、知悉少量国家秘密的人员不必确定为涉密人员。在保密管理上,涉密人员在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审查周期、教育措施、脱密期限等方面有更系统严格的管理。当然,机关单位也应重视对接触、知悉少量国家秘密人员的管理。

管理原则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必须遵循保密工作内在的客观规律,以科学确定、严格审查、分类管理、全程监督为管理原则。

科学确定,指严格按照确定标准和程序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保证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没有遗漏,同时也要严格控制,确保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最小化”。这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严格审查,指按照统一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拟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审查,严把涉密人员入口关。

分类管理,指根据涉密岗位的不同,将涉密人员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这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全程监督,指对涉密人员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手段,严格上岗、在岗、离岗保密管理,确保各环节无缝连接、环环相扣。

管理内容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是一项集综合性、系统性、动态性于一体的工作,包括涉密人员分类确定、上岗审查、在岗管理、出国(境)管理、离岗离职管理等。

分类确定,指按以岗定人的原则,确定涉密岗位及涉密人员等级,采取不同管理措施。涉密岗位涉及国家秘密密级、数量等发生变化,或者涉密岗位调整时,要及时调整涉密人员涉密等级。

上岗审查,指对拟任(聘)用涉密人员应严格审查,已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要定期复审。对拟任(聘)用到核心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还应对其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在岗管理,指机关单位通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实施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履行保密职责考核等,对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其中,保密教育培训、保密承诺等已有相对完善的机制,是机关单位开展涉密人员管理的经常性工作。特别要指出的是,权益保障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重要保障,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考虑到涉密人员权益在诸多方面受到限制,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通过多种措施,保障涉密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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