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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我国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一般需要赔付医疗费、工资及护理费等。

不同伤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

1、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孙首早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可以赔付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赔付工伤的条件如下: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则雀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芹掘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要什么资料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要资料如下:
1、受伤职工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职工需要的材料是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医疗诊断书等;
2、持工伤认定书到劳动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身份证明文件等;
3、劳动监察委员会组织专家检查、出具鉴定书。
构成工伤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
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的合法职工。这里的合法劳动关系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
3、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引发的对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
4、工伤必须是在法定条件和状态下发生的伤害。
综上所述,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农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具体的农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工伤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支付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标准包括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情况而异;
2 、责任赔偿:如果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或者职业病,因为雇主或者其他责任方的过错导致,农民工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责任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农工伤赔偿标准的条件如下:
1 、受伤或者死亡: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者死亡;
2 、工伤认定:农民工的受伤或者死亡是与工作有关的,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来确认;
3 、劳动合同:农民工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申请工伤赔偿;
4 、保险缴纳: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才能享受工伤赔偿;
5 、报告和申请:农民工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
综上所述,每个地区的农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范围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来判断。此外,农工伤赔偿是用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安全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保申请工伤赔偿条件是什么

认定为工伤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有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出现。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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