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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是属于行政处罚吗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是不是行政处罚?

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的罚种吗?

根据新的行政处罚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种类,但是隐含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中,因为违法行为如果具有可持续性的话是需要立即停止的。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违法行为可以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对于不具有许可资格的,或者应当备案而没有备案的,或者不需要采取资格罚的,或者尚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机关可以限制其从事或扩大生产经营活动。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可以表现为不得申请行政许可,也可以表现为直接限制开展生产经营的业务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但这种限制不能达到使当事人停止停业的程度,否则就是责令停产停业了。这种行为罚是对营业权的限制,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户,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或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具有防止和扩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效果。在名称表达上,《种子法》《安全生产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教育法》等规定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招生”“责令停止办学”等。《水污染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25件法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16件行政法规规定了责令关闭企业、场所、职业中介机构、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网站等行政处罚。限制从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当事人在时间和领域等方面实施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职业限制。宋华琳教授认为,禁入是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行政任务,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依据行政法律规范,令违反行政法上特定义务的特定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特定业务或活动,或剥夺其某种任职资格,既是资格罚,也是声誉罚。限制从业是较重的处罚,等于宣布当事人在经济或者社会领域上休克或者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现象

责令停止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物等;而责令停止不在上述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根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吗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程序是,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调查取证,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责令停业整顿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停业整顿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中虽有责令停产停业的规定,但责令停产停业与责令停业整顿是很不一样的,责令停业整顿其程度上要比责令停产停业轻。责令停业整顿实际上是为了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且是一种暂时性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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