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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工亡,公司没钱,老板以是属公司事情为由拒绝赔偿,法院要我们自己找证据怎么办?

员工受了工伤,老板不愿赔偿还拖延时间怎么办?

一:拿出强势的态度,不要唯唯诺诺。

俗话说的好“人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如果你不要脸,那就别怪我翻脸”。本着这种处事的原则在生活中无论我们遇到什么事,只要我们问心无愧,并且站在有理的那一方,那么我们就要拿出强势的态度让对方明白“你可不是好惹的”,甚至这个时候还可以放出一两句狠话,以此占据气势上的优势。当对方看到这样的你,他必然会心有余悸,毕竟他不是傻子,他也明白光脚不怕穿鞋的道理。所以当我们遇到受了工伤不愿赔偿的无良老板,我们完全可以采用以上的办法去处理这件事,我相信只要这个老板拎的清你言语之间的强势以及那无法把控的后果,你有很大的机会可以得到本该属于你的赔偿。

二:找记者,曝光这黑心的老板。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有强势的自然会有温和的,对于后者当这类人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他们肯定干不出用强势的态度去唬住别人的行为,所以就不要剑走偏锋,去做这种强行亮剑让自己下不来台的尴尬举措。于是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采用曲线救国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比如说去电视台找记者。别看记者表面上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但是在这种扯皮的纠纷事件中,他们往往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很多企业最怕的就是舆论的导向和记者的曝光,毕竟他们是开门做生意的,倘若记者把他们的丑恶行径曝出来,那这生意也就别想做了,所以这个时候老板一般都会采取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的态度来解决这件事情,而这时你的诉求也会顺理成章的被解决。

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一句话说得好叫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以这个社会向来都不缺少油盐不进的无耻之徒,在这种老板的潜意识里,什么强势的态度,什么记者对他们来说都是浮云,唯一能够让他们有所收敛的也就是法律的约束。可是恰恰这些黑心老板又把农民工不懂法律的漏洞拿捏的死死的,认为自己再怎么欺负他们,这些人也不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后为所欲为的欺负员工,干各种拖工资不发,工伤不赔的违法行为。所以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冷静下来,不要跟老板硬碰硬的来,直接向政府的有关部门反映即可,我相信如果事实果真如此,待有关部门调查之后,必然能还你一个公道,毕竟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讲道理的法制社会,法律就是一切。

劳动仲裁后,老板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但又用亲戚身份注册公司主营,我该怎么维权?

如果从理论上来说,你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再掌握了他有其他的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可以请律师帮你做专业的分析,然后正式的起诉他,然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他和你之间没有清偿的工资,金额较少,为此,进行法律上的诉讼,其实费时费力对你并没有特别的划算,所以劳动仲裁你胜利了,我们要一个态度,一个结果就可以了,真正的实惠还是要考虑到付出的精力,时间还有其他的成本,最终的结果合适才是最优的结果

工伤一年多了,没有认定,私了的又没有写依据,老板现在又没钱拿,我该怎么办?

工伤怎么能私了?私了就像现在这样,弄得你一点没保障,老板长期拖着,你要维权就困难了。你现在唯一的就是要收集你工伤证据,还有去做伤残鉴定,只有拿到伤残鉴定,你才可以找老板,要求他按工伤处理,除了报销医药费,还得协商赔偿你一笔补偿费。就怕老板到时不承认你是在他那里工作时受伤的,那就麻烦了,你还得找到当时与你一起工作的工友,让他们帮你作证,这样才能确定你是工伤,总之,这事要尽快去处理,拖得越久,对你越不利。

公司欠薪,劳动仲裁后,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让负责人以拒不执行裁决罪入罪?

劳动仲裁胜诉后,如果双方未在15天内起诉到法院,那么裁决书生效。裁决书生效后公司没钱支付的,劳动者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生效的三个月内),要求公司支付金额。 同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如果在公司财务上了解到有其他公司欠付你公司钱(已到期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该笔债务,禁止其向你原公司清偿甚至是直接执行该笔到期债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司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另向法院上交一份《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列为目标主体,同时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强制执行时,公司没钱,是不是法人应该承担责任?

强制执行公司没钱,一般情况法人不会承担责任。除非法人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造成损失的,法人应承担责任。

私营老板拖欠工资,强制执行对象是公司的话,即使他还有其他公司和房车等财产,法院也不会执行他的个人财产。转不转移财产无关,如果申请破产的话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债务。

一般情况下不可执行公司以外的财产;公司仅以其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但如果有证据在证明股东有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首先你要明白执行的对象是公司,而不是某个法人代表;其次要弄清楚另一家公司和这个公司是什么关系,是总分公司的关系,还是母子公司的关系,还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即使仅仅表面上是),关系不同都会影响是否可以对另一家公司申请执行的;

一般来说如果是总分公司的关系,可以申请执行;如果是母子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子公司的债务,而子公司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

如果是没有关系,基本不可能申请执行,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之前公司有基于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样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偿。

至于老板个人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不予执行的,因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老板个人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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