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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最新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最新规定2020

1、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的规定如下:第八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3、(一)房屋及建筑物。
4、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5、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6、(二)专用设备。
7、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8、(三)一般设备。
9、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10、(四)文物和陈列品。
11、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12、(五)图书。
13、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14、(六)其它固定资产。
15、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2021年固定资产入账最新标准

法律分析:1、最新规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最新规定

1,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2、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
3、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购置建造、接受捐赠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
1.房屋及构筑物;
2.专用设备;
3.通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1、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3、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其中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变价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转入修购基金;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比照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5、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会计年度终了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最新规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多少﹖

最新规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x0d\x0a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68 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_一二年二月七日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的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的账务处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购置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在资产清单中登记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购置金额等信息,并取得发票等相关凭证。

  2. 入账固定资产:根据购置固定资产的凭证,将固定资产的金额入账到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资产之一,用于记录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3. 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入账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计提折旧。折旧是一种摊销固定资产成本的方法,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年限内,从而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

  4. 处置固定资产:如果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应在资产清单中注销该资产,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中减少相应的金额。资产处置的收益或损失应记入其他收益或其他费用科目中。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入账和管理应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同时,还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对,确保资产的实物和账面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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