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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房子距离文物近不给确权宅基地,合法吗?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呢?

农村有老宅基证,确权不上合法吗?

合法。在农村有自己的宅基地房子,只需要经过当地的建房办审批同意之后就是合法的,红线区域属于拆迁范围、建房办不会同意审批核准的。

农村宅基地,土地为什么不给确权

土地不给确权的原因有很多种,建议先问清楚为什么不给确权。以宅基地为例,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不能确权的。 1、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国对基本农田是有严格的保护制度的。如果实在没地建房,要占用一般耕地建房,可按相关流程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以建房;但如果想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那是不行的,是违法的。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确权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理制度,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在

为什么有些农村现在不发宅基证和房屋确权证?原因是什么?

宅基地证也叫宅基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宅基地使用者有权利依规应用宅基地的合理证明。房屋确权证其实就是房屋产权证,也叫不动产权证书书,是证明房子是个人合法财产的合理证明。乡村宅基地和住宅的所有权关联非常复杂,关键反映在下述各个方面: 宅基地使用权属团体,房屋产权归属于本人。许多农户宅基地是祖辈遗留的,很多人的宅基地是承包土地修建的,很多人的宅基地是责任田修建的,也有的是荒地修建的。许多农户宅基地是免费得到的,许多农户宅基地是掏钱选购的。

有很多人因遗留下、赠予、承继农村自建房得到好几处合理合法宅基地,但法律法规又要求一户人家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很多人的宅基地是通过合理合法批建的,却也有很多人的宅基地是由于管理方法上历史遗留问题不用申请办理批建而自身擅自修建的。有些宅基地原先发的是宅基地使用证,有的发的是集体用地基本建设使用证,还有很多宅基地样证也没有的。确实非常复杂,宅基地的多元性造成了合理合法发证非常困难。假如土地确权完,全村人都没有的话,一般别着急,坦白说乡村一般做事比较慢的,只需报上去了,不必担心并没有,仅仅时间慢的可怕。

假如纯粹就你并没有,你可以去村民委员会问一问,到底怎么回事。除去非常少一部分不符的,也有可能少报了,要知道,现在农村甚至城镇,基本上还借助笔写统计分析,尽管有计算机,可是除开户口层面,基本都非常少用,总之去那里做事,一个办公室里没看见啥计算机。90时期末,乡村进行了全国各地经营规模的房子地籍调查,确认了家家户户四邻商业用地范畴,派发集体用地基本建设用地许可证。之后,合理合法商业用地大部分都申办了集体用地基本建设用地许可证。要是没有申请办理,也许有下列几类缘故:建房子是自己随意建的,并没有申请办理一切审批手续,这就造成所建房子时可能不合乎相关标准,例如:有些农民把房屋建在自身的承揽地面上。

依照相关规定,承包土地归属于农用地,不可以用以建房子,这种房子不予以土地确权,也就不可以派发资格证书。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农民一家有几个房子。依据乡村宅基地推行“一户一宅”的现行政策,在土地确权的情况下,只有有一处房子可以土地确权,能够派发资格证书。并不是本集体组织组员基本建设的房子,尤其是一些非农户口的市民选购乡村的住房,这类房子是不合法的,都是没法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派发资格证书。假如房子商业用地是正规的,大部分都是会发的,如今恰好是推行农村不动产证的缓冲期。之后农村自建房将推行派发不动产权证规章制度,不动产权证合拼了规划证、用地许可证(宅基地证)、房屋产权证。

村委会不给房屋确权怎么办

村委会不给房屋确权,可以给上级部门反应。
一般不能确权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违反相关规定建房的宅基地。建房前一定要办理用地手续;
2、“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遵循的是“一户一宅”原则;
3、存在纠纷争议的宅基地。宅基地确权是对宅基地和房屋权属、位置、四至等信息的确认,存在纠纷争议的宅基地自然就不能确权了;
4、更改用途的宅基地。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是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的,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来建造房子用的,改变了宅基地的原有用途,也是不能确权登记的。
如果村委会不给宅基地确权,可先对照看下自家宅基地是否存在以上情况。如果存在以上情况,确实是不能确权的,有纠纷要先解决纠纷,没办用地手续要先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村委会也给不出不给宅基地确权的理由,可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户口没有住房,但是宅基地政府不给批也不让建属于违法么?

这个不一定,有些地方对农村这基地的改建或者新建是进行了管制的。也许你所处的当地房管部门对农村宅基地改建或者新建恰恰就近在进行管制中。 因此你要去咨询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不让你重新建房或者新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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