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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核期过了,但是老板不签字也不辞退我,如果自己离职的话可以劳动仲裁吗

辞职报告已经提交,但是领导不签字不放人怎么办?

首先,递交辞职申请就是你的责任,并没有特别缘故,领导干部并没有不许可的权力,自然,最好搞清楚申请办理辞职的程序流程,参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规章表明,与此同时向朋友求教,终究非是全部的规定都能用文本来描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员工提早30日以书面通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在试岗内提早3日通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而,离职是法律授予员工的支配权,无论用人单位是不是准许,员工执行正常的的辞职手续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讲解以上规章具体内容,就能搞清楚,做为员工,只必须通告企业,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非一定要谁允许,你需要做的是,以书面明确提出,与此同时保存直接证据,打印或拍着手写的申请报告,乃至音频 ,与此同时发一封有关离职申请书的电子邮箱,做为协助凭据。话又说回家,就算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也是有除外,万一确实发生领导干部不许可的情况,起先友善商议,无果得话,到了约好的辞职时间,搞好工作交接就可以离岗;领导干部或许是一时之气,或找不着适合的替补队员,想借此机会多留你些时长而已,先理智地沟通交流,我觉得非常容易处理,再来一个和平分手,走得也心情愉快。

假如企业以你没按正常的程序流程辞职为原因扣留薪水,或是不给你申请办理必需的退工办理手续,可到劳动局投诉,自然,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是,你手上有直接证据,证实你是企业员工,这种平常就应特别注意累积,例如手上有与集团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工牌等,根据银行转帐发放工资的纪录,也是最充分的数据信息。

这年代,仅有领导干部担心职工不告而别,哪里有职工担忧领导干部没批而走不了的?一般情形下,如果你明确提出辞职,你的隶属领导便逐渐减少你的工作岗位职责,除非是是独特职位,特殊行业,或是你的辞职对工作中导致严重影响,真的是那样的话,应互相理解,工作责任心、承担责任的看法一直要有的,谨记一点,与前老东家的影响优良,有时会有利于你下一工作中可能的成功得到。

如果公司不主动辞退员工,让员工自己离职,这时候的员工该怎么办?

公司没有解雇员工的合法理由,也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变相地要求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申请,主动辞职。对于这种情况,工作人员怎么办?

自动离职是职员不向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单位也可以以此为由追究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单位可以根据旷工处理给予擅离职守的职工开除。根据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职员不受任何待遇。因此,单位当然希望职员自动提出离职,但自己可以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轻装上阵。员工们面对着单位的这样橄榄枝,自己该怎么上班,按时上班拿工资就行了。否则,未经单位同意,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在法定通知期间不能退休的,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得不到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赔偿单位的经济损失。

职场上看到员工对自动离职的暗示漠不关心,总是用各种方法试探,同时给自己留有余地。在公司和职员的劳动关系中不要相信任何口头。有时会利用口头方式做出决定,例如口头辞职、口头降薪、口头休假等。总之,工作人员在遇到这种口头约定时,不要过于认真,最好保留过去是怎么做的,以及相关的出席记录。千万不要写自愿申请离职的申请书。如果单位要解雇你,请书面通知部队,否则都不算。不要被职场的框框所束缚。

一些单位为了强迫员工自愿提出离职目的,例如扣除员工工资、退休、消发、拖欠行为,还有一些单位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一些单位允许员工在保护装备等恶劣生产环境下劳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完全可以因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保障部仲裁。

如果公司不主动解雇员工,而是让员工自动离职,员工该怎么办?事实上,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决定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发展的不是机械设备,而是人们拥有的知识、智慧、才能和技巧。在于全体职员的共同努力。否则,人没有活力,单位也没有活力和竞争力。单位和职员之间有共存共赢的存在!当然,如果单位有困难,员工太多一定会给单位带来沉重负担,或者让单位不能正常生产。的确,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工人不得不离职时,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离职补偿,与员工协商,员工也理解合作,相信与一个部门一起在困难时期渡过难关。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该怎么办?

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不放人该怎么办过来人谈一谈三个看法。1.和领导展开积极的沟通。2.利用好HR的中间人作用。3.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有些职工在原本的公司做不下去了,就想着去别的公司发展,可是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却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领导迟迟不肯在离职书上签字,这也就意味着你没办法去新的单位报到,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领导在辞职书上签字呢?

一,和领导进行有效的沟通。

一个公司培养一个人才确实很不容易,所以领导不愿意让自己的员工离职也是可以理解的,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向领导推荐一个可以接替你职位的同事,并且保证这位同事工作不会出现太大问题,我相信有了良好的沟通之后,领导也不会不愿放人了。

二,利用好中间人的作用。

很多大公司都有hr, Hr的作用就是公司内沟通的桥梁,当你的老板不同意在你的辞职报告上签字的时候,我建议你可以找到你们公司的hr,让他去老板面前帮你说说好话,并且帮助你说服领导。

三,利用劳动法保护自己。

如果说经历过了一系列的努力,老板还是不同意签字的,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劳动法里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所以说如果你仅仅只提交了书面申请,我建议你还是补上一封辞职邮件,发送到公司官方邮箱,并保存证据,这样可以联系劳动部门介入。最后,其实辞职报告不给签字,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我们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社会经验把这件事情处理好。

公司不主动辞退我,想要我自己离职,这时我该如何办?

这种做法其实是公司的无赖做法。

一般正规的大公司,如果明确觉得你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或者公司裁减人员等等这些因素,都会主动跟你商谈辞退后的补偿,因为这个是有劳动法规定的,公司也不会在意补偿你几个月的工资。

但是现在有很多小型公司,或者一些民营企业。经常就喜欢用这种方式来逼迫你辞职,而不是主动跟你协商辞职,为什么呢?他们就是想通过这样来省下几个月的工资而已。所以这种公司往往不人性化,在人力资源上面往往会形成恶性循环,对自己的名声也是极不好的。

像我之前的公司有些高层领导,或者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公司因为要发展,觉得这些人已经跟不上公司改革的脚步,就希望他们主动让出职位,意思就是公司不明确开除你,希望你自己辞职。还有就是一些领导不喜欢你,想把你干掉,但是有不能辞退,因为这样公司会补偿,就会给你调来调去的,甚至不惜降级来打击你,逼迫你走,让你自己都待不下去。

你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基本上也就是被迫接受了。但是做好以下几点,相信会对你还是有所帮助的。

1.平常工作中多学习进度,每个公司都想朝着更好的明天而前进,所以老板也想引入新鲜血液来激活团队,那么这样,你就要不断提升自己,跟随老板的想法改变自己的思路,意思就是老板需要什么,你就在什么方面下功夫,这不是拍马屁,下功夫是在这个方面提前进行学习,增强自身能力。千万不能成为公司的老油条,一般这种除非你又过硬的关系资源,否则这种人是老板最想被干掉的人;

2.积极维护好工作关系。中国是一个讲人情的社会,也就是说在平时的工作中,你的人际关系处理得很好,朋友同事关系都很好,那么首先你在这个公司会工作得很舒服,再就是万一你遇到公司需要把你辞退的情况,那么你的处境也会相对较好,老板也会念在你的交情或者功劳上,不会吧事情做得那么绝。

3.多学习一些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其实如果公司有这种无赖的方法逼迫你辞职的做法,在劳动法上定义的不是很清楚,公司有权力调整你的工作,意思就是说可以把你调来调去,至于调的地方是不是你想去的,那不是你决定的,如果你接受不了,公司也不退让,那么你就只能辞职。所以这种情况下,劳动局也没办法帮你协调,但是学习劳动法不单单是为了这些,你可以对应的收集证据,利用保护自己的条款去跟公司协商,甚至最后对簿公堂的时候,也能知道哪些是对自己有利的。

4.假如你已经工作了很久,这个公司又非常适合自己,离家近,干得很开心。那么就就剩下最后一条路“忍”,这个字做好了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一朝天子一朝臣,你把不喜欢你的领导或者老板熬走了,来新的领导老板的时候,也许就是你崛起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是一时的,所以这个就看你了。

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的意思,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可以试听和公司打招呼,毕竟工作人员还需要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以便离职者重新寻找更好的工作。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详细说明了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持续时间。部分用人单位或公司在面对员工合约到期时,一直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一方面是因为公司需要考虑员工的实力,以确定是否完成续约。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暂时忘却员工合约到期,并没有提前询问即将合约到期的员工真实的想法。

员工和公司之间不续签,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众所周知,当员工结束前一个工作时,员工会获得上一家公司发放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会详细阐述员工离职的具体原因,有利于新工作单位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合约到期,属于自然终止合约。

公司没有制定续约的想法,甚至没有提前询问员工意见,此时,合约到期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金。其实,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情况,该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并不打算在该公司继续消磨时间。即便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相对应的补偿金,该行为也符合法律中的规定。最怕的一种情况为公司对员工实施冷暴力,员工感受不到工作中的乐趣,甚至会遭受上级的打压,最终提出主动离职。该情况下,公司不会向其支付补偿金,员工很难维权。

总的来说,员工在工作期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机会和工作环境,并发放薪水。两者之间已经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劳动关系,前提是劳动者已经属于单独的劳动个体。年龄定位超过退休年龄,拥有着一身真才实学的,属于公司急需的人才,双方达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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