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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长江禁渔期是什么时间?

长江禁渔多久

(一)为什么要“十年禁渔” 1.酷捕滥捞导致长江无鱼 酷捕滥捞是淡水鱼资源大幅衰减的主要“凶手”之一,不仅削减渔业资源的“存量”,还严重破坏“增量”。长江中下游包括两湖流域,渔民使用电捕、“迷魂阵”、人工围堤、密眼网具等违法捕捞行为广泛存在。渔获物呈现数量少、质量低、幼龄化的趋势。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对长江渔业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 2.江豚、白鲟等大型珍稀动物无食 白鱀豚、江豚、白鲟等大型珍稀保护动物都是以鱼为食的。除了非法捕捞手段和轮船螺旋桨对它们造成伤害外,导致这几种动物消失或数量锐减的重要原因,就是鱼类数量锐减。长江“无鱼”,最直接伤害的就是这些处于食物链金字塔顶端的大型动物。作为长江的

2019年休渔期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

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海域休渔时间为4月30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海域休渔时间为4月30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在上述海域内桁杆拖虾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调整为4月30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笼壶类和刺网休渔时间仍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二是渔运船与捕捞渔船实行同步休渔,时间至少两个月。 休渔期的作用: 为礼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任何人在规定的海域内捉鱼,对鱼类的生长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各海区、水域,每年都不是固定的。休渔期就是禁渔期,它根据水生资源的生长、繁殖季节习性等,避开其繁殖、幼苗生长时间,用以保护

禁鱼期是每年的几月到几月?

禁渔期的具体划定根据目的不同而不同。

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2019年4月1日,黄河干流、扎陵湖、鄂陵湖、东平湖等3个主要通江湖泊以及黄河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正式进入禁渔期。预计2019年5月16日开始,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也将全面禁渔。

从2019年3月1日开始,珠江流域与长江流域的主要干支流及湖泊也进入长达4个月的禁渔期。2019年还首次禁止长江刀鲚(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大闸蟹)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扩展资料:

在禁渔期进行捕鱼是违法的。

2018年5月31日13时许,房某、唐某无视香坪镇盘石村附近交通要道以及村委会等地悬挂的禁渔期宣传横幅,相约骑着摩托车到盘石村委盘石河龙会桥附近河段内,使用自制式背包电鱼机,在该河道上电鱼一个多小时,电到一些石斑鱼和不知名的其他鱼。

在电完鱼回家的途中,经过香坪镇盘石路段时,被连南县渔政大队抓了个正着。经查,房某、唐某当次共电到鱼9.98斤,被当场全部查获,自制背包式电鱼机也被当场收缴。2018年10月10日,房某、唐某被连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件审理过程中,连南县渔政大队和被告人房某、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房某、唐某每人分别向连南县盘石河投放价值人民币1500元的鱼苗进行渔业资源恢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渔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黄河流域进入禁渔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禁渔期非法捕鱼10余斤 广东两男子分别获刑

长江禁渔十年最新政策

2019年6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部署长江禁捕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关键环节,明确任务,摸清底数,健全退捕渔民渔船台账,积极引导退捕渔民转产转业,要严格执法,有力有序推进长江禁捕工作。

2019年12月,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会上获悉,从2021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长江、汉江干流武汉段禁捕工作;根据保护实际,武汉各区可对其他水域依法设立禁渔期、禁渔区,武汉计划在长江汉江干流武汉段禁捕10年。



扩展资料

鱼类基因在人工饲养过程中会不断退化,而野生鱼起着鱼类基因库的作用,因此野生鱼的减少会带来长远隐患,导致将来无鱼可吃。

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性成熟的时间是3至4年,10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也为长江江豚在内许多旗舰物种的保护带来了希望,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江禁渔期制度

长江禁鱼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禁渔时间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和延长,统一了长江上中下游的禁渔时间,并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具体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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