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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于2014年全面取消了农业户籍,是不是说,在农村的非农户籍人员便具有村集体成员

取消农业户口后,对农民有什么影响?农民还是“农民”吗?

以前,大家都很羡慕城镇户口,那个时候农民拼命想要成为城镇户口,因为城镇户口能享受到更高的社会福利。特别是在90年代末,户口迁出的风气更盛,很多人都会想着各种办法成为城里人。但现在,农村户口似乎更吃香了,很多人以前因上学等原因把户口迁出去了,但现在要迁回就很难了,很多人即使迁回了,也成了农村集体户口。



取消农业户口后,对农民有什么影响?

我国自1958年开始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2014年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制度的意见》指出,将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之间的性质划分,将户口的登记类型统一明确为“居民户口”。因此,很多朋友都在担心,不是农业户口了,那家里的土地是不是也要失去了,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变为居民户口并不会影响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大家依然享有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收益权益,这一点也是让农民吃了个定心丸。

从中央精神和现行法律来看,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的权益不仅包括农民本身具有的权利,还将享有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的市民权利。也就是说,取消农业户口后,不仅不会影响农民的既有权益,还会赋予农民更多权益。



当然,取消农业户口并不意味着农民权益会自然提高。早在几年前,就有一些地方宣布取消农业户口,但配套改革却没跟上,不少进城农民并没有享受到市民应有的各项保障,一些地方甚至简单地提出要农民以“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让农民很受伤。

近年来,我国农村已经建立了免费义务教育、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低保等制度,但是保障水平与城镇居民仍有很大的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一城乡户口登记之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国家也在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还是“农民”吗?

在我国,“农民”实际包含三重含义,一是农业户籍的身份,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三是以农业为职业。一直以来,农民更多地被当做一种身份标识,被认为是读书少、文化低的群体的代表。过去农民是身份,如果父母是农民,户口是农民,生下来你就是农民。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将从一种身份向一种职业回归。

户籍统一后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家庭是否享受村里的相关待遇?

户籍统一后,在农村的非农户口不享受原村组织的相关待遇,非农不管户口是否统一,都不是村集体经济的享受群体,户口统一只是户口性质的转变问题,但是不改变农业和非农业的原有群体。

在创新人口管理上,国务院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扩展资料: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农村户口的主要权益:

1、拥有宅基地和责任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此外,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收益;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参考资料: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制_百度百科

户口在农村,性质为非农的,属于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吗?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样情况下,户口在农村,是属于村经济合作社成员。 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常住人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已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

农村非农人员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经济人员

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⑴,是实现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⑵。随着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不断加快,特别是跟随着滨海新区建设的大潮,我区小城镇建设步伐也在日益加速,但因为经济利益的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已成为我区小城镇建设的具体实践中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而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现有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精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是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与否决定着当事人能否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益的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应属村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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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取消农业户口政策,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 随着上海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目前,我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达29个。梳理各地方案可见,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少地区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 29省份出台户改方案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4月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还有几个地方还没有出,所以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的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在4月25日,上海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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