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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签字顺序。

地基与基础的验收程序

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的程序主要有 2. 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成册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核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于验收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4.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上报的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参建五方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签注验收结论和意见。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什么时候签字

按要求应当在基础分部施工完毕后,主体分部施工前进行验收签字。 但现在工程施工期一般较紧,基础分部完毕后,主体几乎是马上就进行施工了,所以不能达到“完毕一项,验收一项,施工下一项”的要求。 而导致不能验收的主要原因是,混凝土一个是28D的标养,一个是600摄氏度/60天内的同条件试块报告出具不能够及时,而造成的延误。 现在通常的做法是,一般内业资料可以同步的必须严格跟上,比如施工放线测量记录,检验批,材料报验,施工记录等,当以上资料齐并基础分部工程完毕后(无明显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与建设方及监理沟通后进行下一道工序即主体分部的施工(必要时可签订备忘录,或者在监理会议上提出落实到会议纪要中。)然

房建工程基础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需要勘察单位签字盖章吗?

原则上不需要,若需要,咨询当地质量监督站或监督员,勘查单位只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基槽验收记录、基础验收记录等涉及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上需要签字、盖单位公章,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在出具涉及勘查部分合格的检查报告、和竣工备案表上签字盖章。

建筑土建资料的顺序?

全套资料;不知你需要那部分?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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