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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经济学中,如何评价我国1953年开展的农业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的时间及内容,意义

农业合作化的时间及内容如下:

1、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2、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3、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

意义: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理论及其实践,以农村所有制的变革为轴心,在中国广大农村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地经济、政治、文化的大革命。它是中国人民第一次开创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尝试,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一个光辉的起点。

由于多种因素,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也出现了许多失误,但从根本上来说,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是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对中国农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虽然,这些理论产生于几十年前,但历史是不能割断的,今天研究毛泽东的农业合化思想,不但是理论研究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对现实的启示。

扩展资料:

农业集约化经营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农业工业化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从互助组向初级社的转变,充分体现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方向。互助组一般规模较小,由三五户或十几户农民组成,其成员各自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劳动过程中换工互助,有的还实行某些技术分工。

互助组是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合作组织。推进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合作化的长处在于可以快速动员、组织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从农业合作化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推进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实现农业机械化。

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投入,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打下了良好基础。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没有农业机械化,农业工业化是不可想像的。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求一定的基础,个体小农经济条件下是不可能出现机械化的。

正是农业合作化使得农业机械化成为可能和现实。因为无论是农业机械的使用还是化肥的使用,都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或者才能大量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合作化

1953----1956年,国家在农村进行什么运动?有何意义?

1953----1956年,国家在农村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意义: 1、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我国为什么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改革后,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建国后,我国在新解放区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土改,其主要内容就是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样在农村就形成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分给各家各户、个体经营为主的个体小农经济。这种经营方式虽然能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如个体小农业没有也很难使用大机器、无力抵御自然灾害等。与此同时,尽管政府又大力引导农民进行了互助合作,但是,随着工业建设和城镇工矿区的发展,国家对商品粮和原料的需要急剧增加,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所能提供的产品越来越不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

我国当时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我国当时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改革后,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

建国后,我国在新解放区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土改,其主要内容就是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样在农村就形成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分给各家各户、个体经营为主的个体小农经济。这种经营方式虽然能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

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所能提供的产品越来越不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粮食问题日益严重。因此,社会主义工业化不可能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只有农业集体化才能解决工业和农业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农业合作化的意义: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产生具有必然性,它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促进了中国农业的发展。农业合作化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一环,最终确立了土地公有制,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发展,也为新中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为工业化建设提供大量原材料,具有重大意义。

当年农民合作化道路与今天的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何异同?

二者在起源、内容、意义的区别如下:

1、起源不同:

农业合作化的起源可追溯到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时期,那时许多农村组织了互助组进行农业生产。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农副产品供应紧张的矛盾,使中国共产党更加关注如何加强农业发展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2、内容不同:

农业合作化,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3、意义不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经济上就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来提高农村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务农劳动者的收入。在社会事业、文化事业等方面可以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来实现。

农业合作化的长处在于可以快速动员、组织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从农业合作化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推进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实现农业机械化。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投入,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合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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