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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教育项目专题讲座的次数怎样计算

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周期如何计算?

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周期:
1、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每3年为一个周期,从每年的8月1日起至第三年的7月31日止。在一个周期内,咨询工程师应参加继续教育累计120个学时,其中公共课72学时,专业课48学时。
2、咨询工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安排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每年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以滚动计入下一个年度。一个周期内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只能在本周期内有效。

继续教育学习怎么光有一类没有二类呢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所以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每一年均需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

一类学分计算方法:

1、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 在一个月内,如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1学分。

2、主讲人按每小时授2学分。

3、参加一个月以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或由其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以及卫生部部属院校、直属单位、中华医学会总会举办并向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项备案的项目,按6小时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1学分。

一、I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如何获取继续教育学分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 (一)I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

中华中医药学术传承网学习往年的继续教育项目,得到的学分是往年的吗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考核要求 参加和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和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考核,实行学分制。 1、已聘任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必须取得20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5学分。初级中医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可不另行参加其它继续教育活动,对他们的考核,按《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已聘任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5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中医院的中级或中级

怎样在网上获得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一般可以通过参加国家或者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主持学术会议、在学术刊物发表文章,科研等获得。也可以参加医院组织的学习获得,可以写论文在杂志上发表,可以参加医学继续教育,也可以通过医院内部培训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医学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都得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且实行年度和阶段相结合的学分制,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以连续5年为一阶段。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学继续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扩展资料: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分方法如下: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验印的各种Ⅰ类学分项目的学分证明,是参加项目学习并经考勤、考试考核合格学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的有效凭证。

二、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

2、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发表当年学分:

3、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4、出版医学著作,按每编写1000字授予出版当年1学分。

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6、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8、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9、经单位批准,参加所从事的卫生技术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或参加援藏、援外、支农等医疗服务活动并参加当地继续医学教育,当年累计6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按每月4学分授予Ⅱ类学分。

3-9项由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分。

参考资料:正保医学教育网-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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