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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时上报了死亡会停发退休金吗

人死亡后具有死亡证明养老金是否自动停止发放还是需要主动申报?

是这样的,如人死亡了,是需要向社保局进行申报,一般是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费的,还可以顺延领三个月的养老金。如果死亡人还没有年满七十周岁,继续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余下几年的社保金,因为社保金是最低保险障十年的养老金领取的。超越七十周岁了,死亡后的一个月可以就终止发放了。

人死了还有退休金吗?

法律分析:只有死亡当月还发放,次月就停发。退休职工死亡后,作为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随之消亡,按各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养老金发放到死亡的当月止,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但当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全国并无统一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已经省级统筹,由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老人去世后,退休金是当月就停了吗?

不是,正常情况下,按照社保局的规定。老人死亡后,家里人要持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手续,然后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费。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发工资时间之前,那就只能领这个月的工资。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领工资以后,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比如说,每个月是15号发工资。如果是这个月15号之前死亡,那这个月工资继续领,但是下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如果死亡时间是16号-月底,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退休金。但是,大城市里一般都是这种模式,偏远的乡镇就不一定了。

年审

像大城市里,老人死亡后,必须要去派出所销户,不然是不给火化安葬的。销户了,系统都是联网的,社保局自然也就接受到这个信息,能及时的停发工资。

但是很多乡镇农村,十八线小城市,即使不销户,也是可以去火化安葬的。只要社保局,没有接受到老人去世的信息。那么去世老人的工资,家里人就可以继续领。这是不是有点像领空饷?差不多吧。那能一直领下去吗?肯定不行。

社保局也考虑到这个情况了,所有一个政策叫“年审”。每年的6月份,领退休金的老人都必须去相关单位年审。就是露个脸,证明人还在,没有领空饷。人不在了,那肯定就没办法年审,自然的就不能无限制的领下去。

比如说,一个老人,七月份去世。社保局没有接受到信息,家里人也没有去办领取一次性丧葬费。那老人的工资存折,就会一直发工资,发到明年的六月份。并非我有意在教坏别人,这种事情确实存在,也不是我虚构的。而且社保局也清楚,所以才会有“年审”这个应对政策。

有时候伤心的不是老人去世,而是那一点丧葬费,也能引发家庭矛盾

上午的时候,有一家三口来银行取钱。一个阿姨,六十多岁。还有一男一女,大概都是三十多岁。取什么钱?家里老头子的丧葬费,有七万多块钱。然后阿姨,就坐在大厅里小声的哭。她家孩子媳妇,就在柜台开心的数着钱。我们大堂小姐姐,连忙端了一杯热水给这个阿姨,问她怎么回事?

这个阿姨就断断续续,边哭边说。老伴去世,她身体不好,长年要吃药。这七万多块钱的丧葬费,应该给她看病吃药。现在这钱,都被家里孩子拿走了,她后半生一个人如何能熬过去呢?然后她家孩子,就骂这个阿姨,说在银行里哭,丢不丢人?

这怎么办?我们无能无力。这是别人的家事,我们虽然很同情这个阿姨,但是也没任何的办法。只能安慰她一下,让她以后有什么困难,就去找街道办事处的人。

我在银行上班快十年的时间了,几乎每个月都能遇到因为丧葬费而翻脸的人。最狠的一次,一家兄弟姐妹几个人,直接就在银行里打起来了。最后只能报警处理,让警察教育他们。那家老人如果知道,他们的孩子因为一点钱翻脸打架,估计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2022年退休人员将被严查,哪些人群的退休金将会被停发?

现在年轻人的压力很大,要背负高额的房贷,高昂的教育成本等等。所以老年人也体谅他们,不希望加大他们的压力,养老更多是靠自己。因此,人们的参保意识也不断提高,希望退休后能够靠养老金来维持生活。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也就是有单位帮你缴纳大部分,自己交一部分;另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2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朋友等。

这些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断攀升,从2014年的8.42亿增长到2020年的9.99亿。分类来看,2020年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4.56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5.42亿。而人社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0亿,达到10.25亿人。据了解,2022年将迎来“18连涨”。毕竟GDP涨了,物价也涨了,养老金也必须跟着涨,才能保障生活质量。

2020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4.87万亿元,支出却高达5.46万亿元,需要财政补贴,已经央企资金划转,才能维持。目前,我国大概有3亿人在领取养老金,而“十四五”期间将新增4000多万退休人员。养老金很可能不够,面临的资金缺口将加大。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地方却仍然存在着多种违规冒领套取养老金的行为。本来就不够用,却还要乱用。因此,2022年国家将严查,对于这些行为将严厉打击,5类人将有麻烦了。

第一类是退休人员去世了,但家属仍然在代领养老金。根据规定,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亲属或者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从而停发养老金。如果不申报等于是冒领,不但会停发,而且冒领的养老金也要归还。实际上没有必要,如果去世了,家属可以把里面剩余的养老金取出来,而且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必去占这个便宜,让逝者安息。

第二类是服刑人员,既然都触犯法律了,就没有权利享受养老金这项国家福利了。在过去由于没有联网,有些在异地服刑的退休人员,亲属容易继续代为领取养老金。一般都需要主动申报刑罚情况,一经发现冒领,就必须退回服刑期间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类是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按照《社保法》规定,同一人员不得异地、多户头重复领取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实主要是因为现在人口流动大,一些人在老家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到城市工作后,又交了职工养老保险,所以想两边都领取。对于这种情况,只允许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多领的钱要退回。

第四类是伪造材料缴纳社保的人。一般来说,企业都会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就不一样,如果他们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但要全部自己缴纳,而且养老金还不多。于是,有些人就通过劳动关系和档案,来骗取养老金。

最典型的是很多人找一家公司挂靠,但又没在那里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按照《社保法》规定,一经发现这种行为,不但要退回骗取的养老金,还要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五类是进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人。一旦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那他的资产都要被用来偿债,包括社保在内。如果老赖仍然在领养老金,那就需要退回。据了解,今年以来已经有安徽、新疆等多地发布了通知,有针对性地打击那些“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并要对“违规”人员进行追偿。因此,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其亲属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否则要承担后果。

有退休工资的老人过世,不去申请,何时停发工资

第一,退休人员去世,应该及时申报,不申报的,按照诈骗行为给予追回多领的养老金。 第二,每年都要实行领取资格验证工作,没有通过验证的,要停止发放退休养老金,停发养老金的,会进行调查,发现死亡的,要求家属提供死亡证明。 第三,退休人员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并且发放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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