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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就自己的情况择机选择吗

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维权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通过约见、面谈,并在平等自愿、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参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和解消除争议的处理方法。

实际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劳动者处于弱势,之间协商并不在平等地位上协商,劳动者多数会吃亏。

2、调解维权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

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3、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仲裁是指经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维权

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如果该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当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信访维权

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此种维权方式,与投诉举报一样,维权成本较低;缺点是:拖延时间可能较长,可能收不了一时之效。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几种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那么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途径?第1、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做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第2、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第3、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发生的劳动争议。 只要是劳动争议,就可以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是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进行的。
法律分析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知法懂法。

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知法懂法,知晓法律的条款,知晓法律的规定,不当法盲,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学会用法。

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必须要学会用法,法律的条款很多,不是一遇到问题就胡乱抓些法律条款,而是要用正确的法律条款去维权,只有用对了法律,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3、工会维权。

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还是要谨记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是单位和员工的沟通桥梁,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利用工会的力量去维权。

4、寻求援助。

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知识,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免费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监察投诉。

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后,可以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来帮你维权。

6、仲裁申请。

劳动者和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仲裁委的居中裁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法院起诉。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前面的途径没有维到权,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法官通过证据的判断来做出公正的判决,生效判决下达后,假如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合法权益是指受国家法律保护并能取得预期收益的特权,如各项无形资产。

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

有合法的利益如继承的财产、有违法的利益如赃款、有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利益,这种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比如赌债;又如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

权益:合法的利益等于权益,之所以不应该称合法权益,是因为既然有合法权益,那岂不是还有非法的权益或是违法权益?显然,没有这种说法。许多法律在说到立法目的时,都是说保护XXX的权益,当然,也有说保护合法权益的。这里比较混乱,原因是在于没有厘清权益这个词。

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可按什么程序来解决问题?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民事纠纷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另有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调解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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