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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中张兰的外孙女是否具有代位继承

外孙女是否有继承权?

外孙女有继承权。
外孙子女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
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
2、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
3、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
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外孙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法律分析:母亲先于外祖父去世的,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外孙女没有赡养过老人能代位继承老人遗产么?

1、法律规定子女去世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故孙子女和外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成为第一继承人,并不影响孙子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需要结合你家的情况,以及外孙女是否有负担能

问:张英的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张英的财产由张强和张英的女婿继承分配。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张英76岁,有一女儿张兰、二个儿子张强和张亮,其配偶、父母均已逝世。张兰因病去世,张英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张英去世后,儿子张亮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因此第一顺序为张强和张英的女婿。

扩展资料: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遗产分配

百度百科——遗产继承

外婆逝世外甥女能不能继承遗产

您好。按照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因此,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除非,外婆生前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将其个人财产赠与该外甥女。或者是该外甥女与外婆有遗赠抚养协议。 如果上述情况没有发生,那么该外甥女与外婆共同生活,照顾生活起居较多的,可以分得一些遗产。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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