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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盖房占我地,给我六分地(有合同),现已经确权给了五分地,但剩一分地他反悔不给

我乡下建房子和邻居家换了宅基地签了合同的,现在房子审批好了可是他们家反悔了可以上法院吗?

楼主的这个事情可能是法院不管辖的事情。 宅基地是村民享受的一种福利制度,乡镇政府批准以后,这个宅基地的使用人就是唯一确定的。 虽然村民协商交换宅基地的现象一直存在,但从政策规定来说,没有规定乡村宅基地可以自行调换的条文,也就是村民私自协商调换宅基地的,不是国家法律保护的权益。 从合同法的角度说,立了合约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诺言。但是合同的订立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所以,协商调换宅基地的合同,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依据的。 而且,政府审批的宅基地是针对特定村民的,楼主的宅基地使用证审批通过了,楼主的邻居也不能使用的。邻居即使反悔,审批给楼主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不会自动变更给他使用。从现在的

邻居占用我家村里分给的已有确权证的农田,我该怎样维权?

你好,首先找对方论理,其次找村委会,如果两个都没用,最后起诉法院解决。

农村自留地口头协商互换三十多年了,而且这次确权己经确权给我了,对方现在反悔说地是他家的,我该怎么办

土地确权证是土地经营权权属的法律依据。土地确权是经过确权登记和村委会审查,最后经审批确定的,因此你的缺钱券,是你拥有这块土地,经营权的法律证明,不容其它人质疑,更不存在他反悔的问题。既然是口头儿协议。你有确权证,你可以依法收回你的土地。也可以请村委会出面协调此事,协调不成走法律程序。

邻居盖房子占了我家的地违反了哪条法律?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罪。相关法规定,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罪的违法行为构成: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邻居私占用我家土地建房,该怎么办!!!急急急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一、人民法院受理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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