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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醉驾抽血结果是94.4,是不是不在起诉范围内

醉驾血检值在多少范围之内可以申请免起诉

答:为依法惩处危险驾驶(醉驾)犯罪(以下简称“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突出打击重点,规范处理好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关于“醉驾”犯罪的相关规定,现就“醉驾”犯罪案件的不起诉工作突出如下标准指引供办案中参考: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从重情节的,不适用相对不起诉:
(一)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他人轻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或在居民区、学校附近等人群密集的区域道路驾驶的;
(四)驾驶载人营运机动车以及B级以上驾照方能驾驶的机动车的;
(五)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有逃跑、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追究的;
(八)在诉讼期间有隐瞒身份、不如是供述、拒不到案、酒后驾驶机动车、逃跑,不愿具结悔过等情形的;
(九)造成恶劣影响,引发重大舆情等不宜作相对不起诉情形的;
(十)具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情形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没有本参考标准第五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毫克/100毫升但低于200毫克/100毫升,没有本参考标准第五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一)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且未发生严重损害后果的;
(二)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驾驶车辆,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车辆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驾驶,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超出本参考标准的规定,因具有立功等从轻情节确需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醉驾,酒精含量98.检察院是不起诉,免除刑事处罚,请问驾驶证会被吊销多长时间?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八十mg/一百ml,属于醉酒驾驶。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抽血结果是93.78是酒驾还是醉驾,需要判几个月吗?

只要抽血达到80毫克每百毫升,既属于酒驾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160以下不起诉是真的吗

不是真的。 醉驾罚款将根据酒精含量、所驾驶车辆的类型等进行处罚。每百毫升酒精含量达到20mg,但低于80mg的,属于酒驾范围;但是,如果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或100毫升,就属于醉驾。因此,160以下的人也属于醉驾行为,必然会面临相应的惩罚。

醉驾后,检察院不予起诉,还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不起诉应该是无罪的,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被不起诉特别是酌定不起诉的人,往往还是开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检察院不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种是法定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就是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嫌疑人的行为完全不构成犯罪,因此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种是酌定不起诉,也叫相对不起诉。就是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只是因为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第三种是存疑不起诉。就是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有罪,即证据不足。刑事案件中认定当事人有罪,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确然性标准,证据不足的,疑点利益应当归于被告,这也是“疑罪从无”原则的基本要求。


严格来说,不起诉就是无罪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检察院没有起诉,自然就不会再经过法院审理和判决。


所以,严格按照上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不起诉,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在法律上就应该是无罪的。


但是,在实践中,如果是酌定不起诉的,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并不认可无罪,不同意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醉驾被不起诉,属于相对不起诉,有可能开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醉驾,说明已经达到了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80mg/100ml,只是现在有些地方对于刚刚超出该标准一定幅度内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在120mg/100ml范围之内,没有造成后果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因醉驾被不起诉的,属于酌定不起诉或者相对不起诉,根据前面的分析,严格来说不属于犯罪,但是,在一些地方却不一定开得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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