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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迁户口可以强制迁走吗?

不经本人同意,派出所可以强行迁走户口在吗?

不经本人同意,派出所不可以强行迁走户口。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法律没有强行迁移户口的规定,强迁属于违法行为;
2、可以向公安局进行申诉;
3、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维权。
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程序如下: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受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迁走户口吗?

如果之前已经有判决离婚了,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迁走户口的,如果之前没有判决,是无法申请强制执行的。

我的户口会被强制迁移吗?

户口是不可能被强制迁移的。 户口迁移的事情属于公安机关的事情,就算是公安机关也无权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移,如果房主不愿意将户口迁移,没有人能够将其强制迁出去。

重庆买的二手房,原户主户口不迁走。可以强制迁出吗?重庆有这方面的法规吗?

可以强制迁出的,你拿着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或公安局),说明情况,可以强制迁出。。。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购房合同里有关于户口的条款,超出约定的期限,可以赔偿违约金。。


户口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强制迁移,求专业人士解答

户口是不能通过法院强制迁移的。现在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很大的弊端,就拿离婚的家庭来说,大多数人结婚都是女方户口迁入男方,一旦离婚,女方的户口就没有着落,男方想让女方迁出去,可女方的娘家不予迁入,女方想迁走户口,男方就是不给户口本,女方想迁也迁不走,女方用户口本的时候,男方还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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